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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服务体系规划

2020-05-09 15:3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量:27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社会组织建设成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201111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地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东委发〔201214号),并在《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的意见》(东委办发〔20108号)有关意见和举措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设立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于2015年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用于资助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开展公共服务、为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建设和督导服务等。新时期,我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和东莞市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体系,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联合东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服务体系规划,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础服务

针对组织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一线人员进行能力建设需求分类,分别设定不同层次的能力建设内容;再根据组织类型不同,增设相应主题。

1.高层管理人员研修班

1)对象。社会组织发起人或部门负责人等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会长、理事长、秘书长、总干事、执行主任、部长等。

2)内容。包括①系列政策解读;②社会组织管理技能研修;③参访交流,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品牌社会组织、枢纽型社会组织进行实地参访、交流和学习。

2.组织工作人员技能精进班

1)对象。面向社会组织负责具体执行工作的人员,如秘书处工作人员、行政专员、财务人员、一线服务人员等。

2)内容。包括党组织建设、等级评估指导交流、财税管理实操训练、档案管理、项目设计与申报、宣传技能提升、活动组织策划、人际沟通技能等。

3.分类专题交流会

1)对象。(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人员。

2)内容。根据各类组织特性及所遇议题的不同,分类开展专题交流会。如行业协会围绕会员维护与会费管理、行业性社团参与社会治理案例分享等主题开展。

(二)增值服务

“增值服务”指在基础服务之上为回应社会组织个性化发展需要增设的特色服务或延展性服务。

1.规划或系统问题咨询。为有意愿的组织提供诊断评估服务,通过对组织的“全身体检”,识别组织优势、弱项、机遇及挑战等,并持续提供跟进服务。

2.顾问咨询。邀请专家定期开展一对一顾问咨询,解决组织在战略规划、财务、法律、项目设计与运营等方面的疑问。

3.资源转介。在建立专家资源库基础上,为有需要并提出申请的社会组织对接有质量的师资或技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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