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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意见反映与投诉制度
(2021年8月12日四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及时反映员工思想动态,快速有效地处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中心各方面的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对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有异议或有不明之处;对中心日常管理及管理人员不满(工作失职、以权谋私、以势欺人)之处;对中心中长期发展战略或工作计划提出建议性意见或建议、为中心献计献策。
第三条 反映渠道及处理时限
(一)采用邮件形式。发到中心邮箱xdnpo@chinaevaluation.org,综合事务部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答复;
(二)直接向本部门管理人员投诉,自投诉之日起,七日内答复或即时答复;
(三)向综合事务部反映意见或建议,以综合事务部向相关部门反映之日起,七日内答复。
第四条 处理程序
(一)中心邮箱由综合事务部负责每周定期登陆一次,收集汇总相关意见,在当天转交相关部门,并记录移交时间。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后,于5日内将处理结果通报综合事务部;
(二)若直接向本部门管理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管理人员尽量立即当面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由部门在5日内调查了解情况后答复;
(三)向综合事务部投诉的意见或建议,综合事务部将意见或建议移交至相关分管部门,以便问题及时解决,常规问题可由综合事务部当面回答。由部门在5日内调查了解情况后答复,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综合事务部;
(四)应注意区分合理建议与个人牢骚,合理建议纳入本程序进行及时处理,个人牢骚应做好思想工作,其内容不予以公布。
第五条 汇总与公布
(一)综合事务部每月拟定《员工建议反馈汇总表》,详细记录意见及建议内容、获取时间、移交时间、获取途径、调查及处理结果,交中心主任审阅;
(二)综合事务部根据需要将员工建议反馈信息,通过中心会议向员工进行告知。
第六条 文件存档
由综合事务部保存《员工建议反馈表》及意见或建议的纸质稿。
第七条 鼓励与奖励
由综合事务部根据存档资料,每月评选有建设性意见或合理化建议最多且被采纳者及为中心发展献计献策有功劳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呈报中心主任,为中心和员工利益的建议或意见产生直接价值的给予一定奖励。
第八条 监督与考核
对本程序的执行情况列入部门工作考核,与月考核成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