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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1年8月12日四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一、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包括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内的各级从业人员要明确各自岗位的职能与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深圳中心)安全生产在经营中的贯彻落实。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梁昆或在地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综合事务部行政专员
成员:中心除综合事务部除外其他部门员工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特定如下制度:
(一)一般防火要求
1.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
2.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了解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的位置;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和仓库应挂“严禁烟火”指示牌。要及时清理纸张、垃圾、杂物,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4.发现有异味、异声、异色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5.救火时须听从现场指挥员指挥。
6.须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得火灾现场人员逃生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
7.消防器材前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8.积极配合运营机构/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检查,积极参加相关的讲座培训。
(二)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1.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要求
(1)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报综合事务部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2)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三)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请勿同时使用多种功率电器,若要同时使用应先提请物业管理人员评估风险,规范操作流程。加热用具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本机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单位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任何部门及个人在办公场所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2)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3)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5)办公场所内部进行装修时,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三)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3.对于有插孔松动的排插,应及时向综合事务部提出换新申请。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规范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机构新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全体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专项安全培训及其它有关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相关事宜由综合事务部统筹,各部门配合。
(三)内容
新员工安全培训:综合事务部对新进员工/实习生进行用电、防火等安全知识进行基本普及,让其熟悉本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并带员工熟悉办公场所的逃生通道、灭火器等设施设备。
(四)常态化安全培训
1.通过普及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
2.对在岗的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强调本机构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
(四)费用支出
安全培训费用由管理费列支,深圳中心各成员因安全培训产生的费用,凭票据向综合事务部报销。
六、应急救援制度
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组织
若深圳中心遇到突发险情,由中心在地负责人牵头,按本本制度将各部门就地转化为应急救援组,其中综合事务部转化为通讯联络及疏散引导组,研发部及在地负责人转化为灭火行动组,业务服务部为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各组织主要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2.通信联络及疏散引导组:负责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3.安全防护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七、其他
1.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可参照办公场地物业/运营机构的相关制度实施,积极配合办公场地物业/运营机构参加相关培训,落实安全检查;
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